2021曼谷旅游注意事項 曼谷疫情最新情況和規定?
曼谷是泰國的首都,也是世界著名的旅游勝地,每年都會吸引全球各地大量游客前往,但是現在當地的疫情出現了變動,開啟了最新的防疫措施和規定,人們開始遵守規范,合理的出游。
據泰媒報道2020年12月21日,曼谷市市長阿薩云簽署最新“新冠疫情防控措施公告”,規定包括市場、娛樂場所等在內的四類場所強化行新冠防控措施,300人以上活動需提前向政府申報。
公告詳情如下:
鑒于當前龍仔厝府新冠疫情局勢,為了防控新冠疫情,根據曼谷市流行病委員會商討決定,制定如下防控措施:
1. 下列場所需按照該公告內所頒布的新冠防控措施執行:
市場、水上市場、集市
公園
寺廟、教堂,或其余宗教場所
娛樂場所:酒吧、夜店、ktv
2.上述場所經營者或活動舉辦者,或其余交通業、娛樂業、體育場、公共場所的管理經營者,或是存在大量人群聚集、密切接觸等高染疫風險類活動的管理者,需按照下述措施執行:
設置體溫或呼吸道疾病檢測點
提醒在場人士佩戴口罩
保持至少1米的社交距離,限制活動參與人數
設置洗手點,并提供肥皂或酒精啫喱、消毒水
在活動舉辦前、<愛尬聊_百科網>中、后期進行場地清潔
設置登記注冊點,督促民眾使用政府規定的追蹤軟
3. 300人以上的大型活動需提前向曼谷市衛生局提交活動流程表、新冠防控措施說明書
未執行新冠防控措施的人士或將涉嫌違反《佛理2548年緊急狀態法》第18條規定,將被判處不超過2年有期徒刑,或被處以不超過4萬泰銖的罰款,或兩者并罰。如若違反該公告內第1、2點,或將面臨店面暫時關停處分。
曼谷市政府希望民眾在外出過程中能夠配合佩戴口罩。
鑒于當前局勢緊要,如若放任不管或將對大眾和公眾利益造成嚴重損失,違反者將無權行使《佛歷2539年行政程序法》第30(1)條規定的權利。
該公告施行期為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1月15日,或直到變更發布新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