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船稅新標準?
車船稅是指對在我國境內應依法到公安、交通、農業、漁業、軍事等管理部門辦理登記的車輛、船舶,根據其種類按照規定的計稅依據和年稅額標準計算征收的一種財產稅。從2007年7月1日起開始有車族需要在投保交強險時繳納車船稅。
新標準調整之處有以下幾個的方面:一是調整了納稅時間和地點,《車船稅法》將車船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調整為,取得車船所有權或者<愛尬聊_百科知識>管理權的當月。二是完善了稅收優惠,增加了對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車船減免稅等稅收優惠。
三是優化了稅負結構,一是增加了大排量乘用車的稅負,排量越大稅額越高。二是對掛車按相同整備質量的貨車,稅額的50%計算應納稅額。三是大幅增加了游艇的稅負。四是改革了乘用車計稅依據,采用與車輛在價值上存在著正相關關系的"排氣量"作為計稅依據,對乘用車按"排氣量"劃分了7個檔次進行征稅。
五是擴大了征稅范圍:《車船稅法》將現行不征稅,在單位內部行駛或作業且依法不需要,在車船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車船,也納入了征稅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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