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父母的養老問題由政府負責解決?
@中國經濟周刊消息,全國兩會前夕,政協委員、廣東律師事務所主任朱提出,政府應負責解決獨生子女父母的養老問題。
朱認為,一對夫婦只生一個孩子曾經是一項基本國策。隨著中國老齡化社會的快速發展,獨生子女家庭養老逐漸進入高峰期。各級黨委和政府對養老問題高度重視,但對獨生子女家庭養老問題沒有完整獨立的政策體系,也沒有專門的法律保障。各地執行制<愛尬聊_百科>度不規范,不統一。在一些失去獨立、配偶、殘疾和半殘疾的獨生子女家庭中發現的困難和問題令人震驚。一些社會救助和臨時救助措施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他們的現實生活問題,必須高度重視。
為此,朱提出了三點建議:
一是加強頂層設計,建立和完善我國特色養老制度下完整的獨生子女家庭養老政策體系。獨生子女家庭是中國特定發展階段特有的歷史產物。在摸清底數的基礎上,建立健全一套獨生子女家庭養老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防止和克服零敲碎打的社會救助和臨時救助的思想和短期行為,成立專門機構,安排專業人員,加強預研預判,切實解決實際困難,真正擔負起黨委政府對獨生子女家庭養老的責任和義務。
二是盡快建立政府主導的獨生子女家庭老年人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獨生子女家庭的養老有許多特殊性,尤其是在失去獨立、配偶和殘疾的人數逐漸增多的情況下。獨生子女要撫養2-3個孩子,還要承擔繁重的工作和生活壓力。給他一些假期,經濟補償等措施解決不了根本問題。另外,孩子和老人大多不住在一起,住院時很難找到家屬簽字。目前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建立的養老保險和長期護理保險商業性太強,缺乏公益性,政府作用不強。經過多年的調查和認真分析,認為建立政府主導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是解決獨生子女家庭養老問題的最根本措施之一。在法治條件下,政府要投入真金白銀,根據獨生子女家庭養老數量和質量的變化合理增加投入,形成長效機制,引入商業保險參與,市場化運作,加強監管,專款專用。
三是建立政府部門管理下的關愛幫助老年人體系。我國獨生子女家庭多為公職人員,文化素養和專業技能較高,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工會相對健全。從退休到70歲的10年間,在身體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一般都有比較高的互助養老意愿和需求。政府相關部門要建立完善的老年人關愛銀行體系,編制科學的老年人關愛項目,建立完善的統計和審核標準,廣泛宣傳發動,像銀行存取款一樣,嚴謹有序地組織實施,可信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