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還?
趕集新聞客戶端消息,人去世后,需要家人還信用卡<愛尬聊_健康養生>欠款嗎?近日,浙江臺州市一男子去世后,銀行要求其家屬償還其生前信用卡欠款5.8萬元,但家屬要求銀行先證明親屬關系。經浙江省仙居縣人民法院審理,因銀行未提供證據證明5.8萬元用于夫妻共同生活,5.8萬元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其家人無需償還欠款。
浙江臺州的陳先生生前有一張銀行信用卡,額度6萬元。平時陳先生總是借了就還,信用很好。出事前,陳先生從信用卡里刷了5.8萬元后,突發疾病死亡。得知陳先生已經去世,銀行電話通知陳先生的妻子和女兒索要欠款,并告知如果拒絕歸還,將被起訴。由于雙方爭執不下,陳先生的女兒在電話中要求“銀行先證明親屬關系,否則其他一切無從談起”,隨后掛斷電話。
之后,銀行再次找到陳先生的妻子和女兒,希望對方能償還欠款。陳先生的妻子和女兒明確表示,對陳先生信用卡欠款一事一無所知,陳先生的遺產早已歸還,現在確實無法歸還。
最終,銀行將兩人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決他們立即歸還欠款。
法院認為,陳先生生前已透支信用卡58000元,其妻子確實不知情,故本案中需要銀行證明58000元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但銀行最終未予證明,故58000元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債務,陳某的妻子不用償還。
庭審中,銀行認為陳先生的妻子和女兒繼承了陳先生的房產,故應返還欠款58000元。但在法庭上,陳先生的妻子提交了還款憑證和借款明細,證實陳先生生前欠下較多外債,遺產早已歸還。
經審查,法院作出判決,陳先生的妻子和女兒無需為陳先生償還58000元欠款。銀行不服,上訴至二審法院,二審法院駁回了銀行的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