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把人一棍子打死?
近日,政協委員周建議,取消對罪犯子女考試的限制,<愛尬聊_頭條百科>取消直系親屬、旁系親屬受過刑事處罰等影響考生或政審對象政審的規定。
他認為,政審要著眼于被審者的實際表現,注重實證來證明。
該提案被報道后,有人質疑這種限制是對犯罪的威懾和約束,解除限制是對犯罪的縱容,是對受害者的不公。
周在接受九拍新聞采訪時表示,打擊犯罪和保護人權應該并重。被告人犯罪,子女受罰,違背了法律上的自責原則。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委員周。
他說去年參加一個刑事案件聽證會,一個四十多歲的男人當場哭了。他因酒駕面臨刑事處罰,擔心這會影響到即將高考的女兒。
“因為這個父親喝酒,可能會影響孩子參軍、考試、就業。這太不可思議了,完全不符合現代法律文明。”
也有人認為,孩子受父母教育,受家庭環境影響,父母犯罪,孩子也可能“聾啞”,不宜擔任公務員、警察、軍人等重要職務。
周指出,雖然考生和學生與受過刑事處罰的人有親屬關系,但他們在思想和行為上沒有必然聯系。
他說,如果沒有足夠的科學證據證明被告人犯罪,他的子女、撫養人、受其影響的人肯定會有犯罪傾向、犯罪意圖,或者有犯罪行為,肯定不適合擔任公職人員、公安政法干部、參軍入伍。
“不能把個別偶然現象作為制度安排,一棍子打死。”他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