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起 河北職工醫保可支付家庭成員定點醫院個人負擔費用?
新京報訊 4月10日,河北省醫療保障局發布關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支付使用有關事宜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醫療保障局,雄安新區管委會公共服務局,省直三行業醫療保障管理部門,省本級醫保經辦機構:
為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規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支付使用范圍,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減輕群眾醫療費用負擔,現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支付使用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個人賬戶使用范圍
(一)主要用于支付參保職工在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政策范圍內自付費用。
(二)可以用于支付參保職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簡稱家庭成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藥品費用,包括:自費藥品、醫保藥品超過醫保支付標準部分、醫保藥品按政策報銷比例自付部分等;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費用,包括:自費項目、醫保項目超過醫保限價部分、床位費超過醫保限價部分、醫保項目自付部分等。
(三)可以用于支付參保職工及其家庭成員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其中,醫療器械、醫用耗材范圍見附件),并符合國家醫保信息業務編碼管理相關規定。
(四)可以用于繳納參保職工本人參加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大病保險)、長期護理保險的個人繳費,靈活就業人員職工本人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以及參保職工家庭成員參加本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長期護理保險的個人繳費。
(五)其他符合個人賬戶支出范圍的費用。
二、限定使用范圍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不得用于公共衛生費用、體育健身或養生保健消費等不屬于基本醫療保險保障范圍的支出;不得用于化妝品、營養保健品、食品、健身器材、工藝美術、家用電器等不屬于基本醫療保險保障范圍的生活用品及與治療、輔助治療無關的商品;嚴禁利用個人賬戶套取現金。
三、相關要求
(一)參保職工家庭成員發生的符合個人賬戶資金使用范圍的醫藥費用,應先使用其本人的個人賬戶資金支付,個人賬戶資金不足的部分,以及本人無個人賬戶的,通過家庭共濟的方式支付。參保職工家庭成員必須憑本人醫保電子憑證或社會保障卡、身份證就醫,對參保職工通過虛構家庭成員關系等情形違規享受家庭共濟待遇的,醫療保障部門應當立即停止相關當事人家庭共濟待遇,追回使用的醫保基金,并按照《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處理。
(二)定點醫藥機構要嚴格執行醫保個人賬戶使用范圍,優化就醫條件,完善結算流程,及時為符合條件的參保職工及家庭成員提供個人賬戶使用優質服務。
(三)各級醫保部門要嚴格執行醫保個人賬戶使用范圍,加強定點醫藥機構保障服務行為監管,切實維護醫保基金安全;要加強政策宣傳,引導參保職工合理規范使用個人賬戶資金。
(四)省醫療保障部門建立統一的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共濟管理相關功能模塊,為個人賬戶家庭共濟關系的申請設立、家庭成員享受家庭共濟待遇以及各統籌區資金對賬清算、統計分析等提供信息支撐,各統籌區配合做好相關政策配置工作。
(五)個人賬戶資金使用范圍根據國家要求由省統一調整,全省統一執行。隨著經濟社會發展,結合基金收支情況,可適時進行調整。
本通知明確的個人賬戶資金使用范圍自2023年4月25 日起施行,同時停用定點零售藥店Q03000000(特醫食品臨時碼)臨時Q碼。各統籌區之前規定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愛尬聊_頭條百科>規定為準。
附件:個人賬戶資金可支付的醫療器械和醫用耗材范圍
河北省醫療保障局
2023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