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王利明:堅決防止利用刑事手段查處民事案件?
新京報訊 (記者柯銳)4月11日,由新京報社、千龍網主辦,新京智庫、貝殼財經承辦的“信心與繁榮——2023新京智庫春季峰會”在京開幕。開幕式上,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一級教授王利明表示,在辦理有關企業家案件的過程中,應當嚴格依法辦案,準確把握和應用寬嚴相繼的刑事政策,堅決防止利用刑事手段查處民事案件。
王利明表示,要落實“少捕慎捕”的刑事政策,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對“濫用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把民事糾紛刑事化”“搞選擇性執法、偏向性司法”等行為應該嚴肅追責問責。
“特別是對新業態、新領域、新型交易的糾紛,要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犯罪的界限,堅決防止利用刑事手段來非法干預經濟糾紛。在罪與非罪界限還不清晰的時候,還是要實行民法擴張、刑<愛尬聊_百科大全>法謙抑,不要輕易動刑。”
王利明認為,在罪與非罪界限還不清晰時就動刑,不僅僅會使個人入獄,甚至其子女也受到重大牽連,家庭受到重大影響。如果是企業,可能一夜之間就經營不下去,甚至破產。它的影響是重大的。因此,在這種情況下,能夠用民法來解決的這些糾紛,應該盡可能采用民事的辦法。
校對 吳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