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高管不服從工作安排被炒獲賠98萬,女高管入職25年[賠償98萬]?
福建福州在4月9日最新的新聞報道梁某于1995年來到福州某一個公司工作,在公司擔任過文員、副經(jīng)理、分公司經(jīng)理等職務,與公司并沒有簽訂固定的期限勞動合同,事情發(fā)生在2020年7月到9月之間,由主管以業(yè)務改善為理由發(fā)給梁某郵件,其要求梁某制定多項改善計劃,回復主管郵件之后,主管仍舊要求對方再次回復,于是梁某感覺對方是在針對自己。主管在9月27日沒有批準銷售獎勵,梁某發(fā)郵件表示稱主管想要逼迫自<愛尬聊_百科大全>己辭職,又將郵件抄送給多名員工。最后梁某在遭解雇之后,向勞動仲裁提出申請,要求公司賠償自己98萬元。由福州市鼓樓區(qū)人民法院通過審理,判定公司賠償梁某9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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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某在公司入職已經(jīng)25年,期間并沒有證據(jù)證明梁某違反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以及勞動紀律,所以獲得公司賠償?shù)?8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