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離家出走被男子性侵 如何才能保護女孩兒權益?
12歲的女孩兒在2020年時,由于缺失監護人離家出走,被王某收留之后居然被多次強奸。在當時這名12歲的女孩兒和王某同居,王某雖然是以收留的名義和女孩兒一起居住,但是實際上是一直在侵犯這個女孩兒,導致這些女孩兒患有輕度的抑郁癥,并且不愿意和他人進行交流,心理上出現有很大的問題。在2020年的時候,檢察機關就已經介入,在12月判處王某強奸罪。
監護人的缺失是未成年<愛尬聊_百科>女孩面對的十分嚴重的問題,他們需要有人照顧,但是又很不懂事兒,在面對侵害的時候也不敢聲張,只能夠自己獨自悲傷,忍受侵害,所以在這件事情發生之后,當地的檢察機構以及司法機關就已經開展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行動,并且對于缺乏監護的未成年女孩兒有特殊的照顧,加大了侵犯未成年的處罰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