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一季度兩家機構拒收人民幣現金遭處罰?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姜樊)4月21日,人民銀行發布公告顯示,2023年第一季度,人民銀行依法對2家拒收人民幣現金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作出經濟處罰。
根據公告顯示,昌吉州華興生態旅游有限公司因拒絕公眾使用人民幣現金支付停車費,人民銀行對其給予警告,并處1000元罰款;對負有直接責任的管理人員給予警告,并處500元罰款。
同時,阿克蘇市禾潤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兩家機構則因拒絕公眾使用人民幣現金支付門票,人民銀行對其給予警告,并處1000元罰<愛尬聊_尬聊生活>款;對負有直接責任的管理人員給予警告,并處500元罰款。
人民銀行表示,堅持宣傳引導與嚴肅懲治相結合,持續推進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工作。對核實為拒收人民幣現金的,人民銀行依法處罰并予以曝光,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
“社會公眾遇到拒收人民幣現金行為,可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20年第18號),依法維權?!比嗣胥y行指出,廣大經營主體應強化法治觀念、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誠信經營、尊重公眾支付選擇權,共同打造現金和諧流通環境。
校對 王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