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陰“清潔工躺車庫被碾身亡”案司機申請國家賠償60余萬 此前被判無罪?
↑張海巨向湯陰縣檢察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
紅星新聞消息,5月23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北京富力律師事務所王艷濤律師處獲悉,當日上午,其當事人、河南湯陰縣“清潔工躺車庫被碾身亡”案司機張海巨向湯陰縣人民檢察院遞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
申請書顯示,張海巨向賠償義務機關湯陰縣檢察院請求,向申請人支付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精神撫慰金合計65.99萬余元。同時,請求湯陰縣檢察院登報向其公開賠禮道歉,并對相關辦案人員追責。
↑湯陰縣檢察院已接收了相關材料
張海巨系河南省湯陰縣森林半島小區一名業主。2021年9月30日,他在開車回家進入地庫時,軋到躺在地庫通道午休的清潔工張某某,致其身亡。事后,張海巨被控“過失致人死亡罪”,并被提起公訴。
檢方認為,張海巨駕車進入地下車庫時,因過于自信的疏忽大意,沒有對視線不好的路況盡到提前觀察的義務,將躺在進入車路甬道的被害人張某某碾壓致死。
但張海巨及其親屬均認為,這只是一場意外事件,而非刑事犯罪,“車庫通道是用來行車的,不是讓人躺著休息的地方,死者躺著的地方完全是視覺盲區。”
↑事發時的監控視頻截圖
2022年10月20日,湯陰縣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張海巨被判無罪。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害人躺臥在僅供機動車單向下行的地下車庫通道內,客觀上超出了社會一般成員的預見范圍,按一般常識分析,張海巨無法預見到車庫通道會有人躺臥。
同時,張海巨在駕車入庫時只有短短幾秒時間,無法注意到升降桿后是否會有人躺臥,且受車庫入口地形及光線影響,車輛入庫過程中,司機存在一定的視線盲區,導致在入庫瞬間難以及時發現或看清車輛前方是否有人躺臥。
“被告人對本案損害結果的發生不具有能夠預見的條件和能力,因此對于本案的危害結果不能苛責于被告人,故被告人不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湯陰縣法院認為,張海巨駕車<愛尬聊_百科知識>經過車庫通道,致使躺臥的被害人死亡,不存在主觀上的故意或過失,其行為不符合犯罪的構成要件,不構成犯罪。被告人張海巨無罪。
同時,湯陰縣法院表示,雖然張海巨行為不構成犯罪,但構成民事侵權,死者躺臥車庫通道的行為,亦對事故的發生存在過錯。綜合雙方過錯程度,張海巨應承擔60%的民事賠償責任。在民事賠償部分,法院判決保險公司賠償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死者家屬39萬余元。
據悉,判決書生效后,死者家屬未就附帶民事訴訟判決內容提起上訴。張海巨表示,判決已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