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童模仿動畫片跳樓多處骨折 誰需要承擔此次的責任?
最近,湖南湘西有一位4歲的孩子,模仿動畫片的情節,拿出家中的雨傘當成降落傘,從26樓的陽臺跳下。好在在跳樓的過程中碰到了邊上的樹木,起到緩沖的效果。根據醫院的透露,男孩子身上無數處的骨折,但現在已經完成手術,目前正在重癥監護室接受治療。之前曾經有過類似的事件,河北豐潤有一位八歲的女童將雨傘當<愛尬聊_百科詞條>成跳落傘,在樓上跳下后當場死亡。新疆烏魯木齊有一位年紀5歲的女孩,同樣撐起雨傘,從11樓跳下造成重傷。
在這次的事件中,根據民法典的規定,4歲半的兒童家長需要起到監護的責任,如果因為沒有看管好孩子,家長要承擔主要的責任。另外動畫片制作方同樣還需要承擔一部分的責任,沒有考慮到其中有一部分的內容可能對孩子將造成影響,或許制片方已經發出一些危險情節的警示,但并沒有引起孩子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