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應回歸法治框架?
央視網微信公號消息,6月7日,一女子懷疑自己在廣州地鐵里被一大叔偷拍,遂查看對方手機,對方自證清白后仍遭該女子“小作文”曝光,該事件引發廣泛關注。
6月11日,該女子公開道歉。
一篇小作文、一則短視頻,最終發酵到這種地步,實在是害人害己。
微博上公開發文道歉
6月11日,事件中大叔的兒子鄧先生向媒體還原了當天的事發經過:“父親在廣州白云區的工地打工,那天他剛好休息,蹲在廣州地鐵上玩手機,戴著耳機聽歌,并未偷拍該女子,也給該女子檢查了手機。”
鄧先生表示,自己10日晚上才留意到父親的視頻片段被發到網絡上,此前根本不了解該女子網絡曝光的嚴重性,希望該女子能夠公開道歉。“這個事情在網上對我們影響太大了,我們希望她能站出來公開道歉,否則我們會起訴她。”
6月11日,被女子曝光的大叔在其兒子鄧先生的陪同下,來到廣州鷺江站派出所報警。該女子從東莞趕了過來,正式向其一家道歉。
6月11日晚,女子在微博上公開發文道歉,并表示已經深刻認識到該事件給當事人帶來的傷害。
在規則的框架內合理解決
女子的道歉并未讓輿論平息,依然有很多輿論對其“明知他人沒偷拍,依然上網構陷辱罵帶節奏”的行為感到十分憤怒,圍繞著“要不要給她一個機會”,爭議依然沸騰。
從法律意義來說,該女子的所作所為屬于民事侵權行為,受害人鄧先生是否諒解,對法律上如何處理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
“現實中經常發生網絡暴力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廣東啟源律師事務所湯小花律師表示,例如針對個人肆意發布謾罵侮辱、造謠誹謗、侵犯隱私等信息的網絡暴力行為,貶損他人人格,損害他人名譽,甚至造成他人“社會性死亡”。
“同時,受害者還可以依據民法典,要求侵權者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損失。”湯小花律師說,該事件中,女子在視頻中稱這位大叔是“8號線地鐵猥瑣男”,還稱其不是第一次作案等。這一行為涉嫌侵犯大叔的名譽權,情節嚴重的話,還涉嫌構成誹謗罪。
就此而言,涉事女子的確應該向這位大叔公開道歉并取得對方諒解,否則有可能會被追究民事甚至是刑事責任。現在鄧先生一家決定不再起訴索賠,等于已經在法律上給了她一次機會。
但無論是誰,不能覺得嘴巴一張、鍵盤一敲,就能詆毀他人;同樣,不能覺得眼淚一掉、道歉一發,就能平安無事。
至于,女子會不會被“放過”,要接受學校什么樣的處罰,要看她到底有沒有違反校規校紀,這是規則問題。無論如何,該事要在規則的框架內合理處理解決,這不由個人說了算,也不能由輿論說了算。
網絡不是隨意泄私憤的地方
不管后續如何,就眼下來看,該女子付出的代價已經不小——深陷輿論漩渦,批評滿天飛,公開道歉,戰戰兢兢擔心受到處罰。這足以給廣大網友帶來警示。
其一,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不是隨意泄私憤的地方。據我國民法典、個人信息保護法,以及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不得以丑化、<愛尬聊_百科知識>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等。圖一時之快,隨意誣陷、攻擊、謾罵,很可能會吃不了兜著走,莫要有“沒人知道我是誰”“法不責眾”的僥幸。
其二,網絡曝光不是“喊打喊殺”的工具。人人都有麥克風的時代,網絡曝光成了揭露亂象、維護權益的一種方式。甭管是自己所見所聞還是他人是非對錯,很多人都愛放到網絡空間品評一番。可凡事有度,隨意將他人的姓名職務照片視頻等掛到網上“曝光”,甚至無中生有、造謠污蔑,不僅會搞得網絡空間烏煙瘴氣、戾氣橫生,更直接觸犯法律法規。
懂法守法、心有敬畏,無論是管好鍵盤莫亂噴,不被偏見、臆測等帶著走,還是對網絡造謠污蔑等行為的處理,所有事情都回歸法律與規則的框架內,才能還網絡環境更多清朗。
現在,學校已經表態要依法依規處理,說明這事并不會就此了結,希望后續能有相應的處理通報,把是非講清楚,讓教訓更深刻,給公眾一個交代,給“網暴”敲響警鐘,也讓當事人的認錯道歉顯得更認真,更有分量。這在某種程度上,也是給她一個改過自新、反躬自省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