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雙峰溺亡案家屬稱女子不會游泳 疑點重重當調查清楚?
極目新聞消息,日前,湖南雙峰一名女子在溪口水庫溺亡,因牽涉到三名鎮干部,持續引發關注。南都記者從死者陳女士的親屬處了解到,陳女士性格外向、喜歡運動,夫妻二人長期在外打工賺錢,一年多前,二人用手上的積蓄外加舉債,在老家建起了寬敞的新房。后來,女兒升上初中,陳女士便回老家陪讀。家屬稱,陳女士并不會游泳。他們表示,從警方獲知,事發后三名干部未予施救就逃離了現場。
死者陳女士
此前媒體報道,湖南三名男性鎮干部和一位女性夜間在水庫游泳,女性溺亡,引起了輿論廣泛關注。現在,死者陳女士家屬稱,“女子并不會游泳”,更是讓案情疑點重重。
已婚鎮干部劉某勇為何不避嫌約已婚女性水庫游泳,難道不怕群眾議論嗎?女性溺水后,三名鎮干部為什么不施救、不報警?是恐慌下的非理性行為,還是因為有別的原因?就算是非理性的慌亂行為,那為什么還記得將陳女士的摩托車鑰匙<愛尬聊_百科大全>和手機都扔進了水里?這似乎是想掩飾什么。
再說,如果陳女士不會游泳,一般而言會攜帶游泳輔助裝備,如游泳圈什么的。那么,他們攜帶了游泳輔助裝備嗎?如果沒有,一個不會游泳的人,夜晚游泳還不做好準備工作盲目下水,同樣不合情理。如果他們攜帶有游泳圈之類,那么,三名鎮干部中如果有人會游泳,他們帶裝備救人并非一件很困難的事情。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這三名鎮干部中,有鎮干部劉某勇,還有鎮污水站站長王某文和鎮移民站站長易某武,從他們的工作性質來看,似乎與留守在家陪讀的陳女士并無交集,也似乎不會有什么業務上的往來。
另據上觀新聞10日報道,劉某勇稱與陳女士認識,是緣于去年修高速期間陳某家的水井被污染一事,后來發現,劉某勇家的小孩與陳某女兒是同學。劉某勇妻子在電話中對上游新聞稱,事發當天,系陳女士主動約其老公去游泳,而不是劉某勇主動約的。杏子鋪鎮鎮長朱曉濤則稱,陳女士在事發前2天都在游泳,并不是不會游泳。
這樣綜合來看,各方說法互相矛盾,可以肯定,總有一方說的是假話。
事發后當地豎起了警示牌
8月10日晚,雙峰縣官方發文稱,6日19時許,雙峰縣杏子鋪鎮發生一女子在水庫游泳溺亡。事情發生后,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迅速成立了由政法、公安、紀檢監察、鄉鎮等組成的調查組,依法依規開展調查。目前,調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然而,上觀新聞此前報道,陳女士丈夫曹義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當晚8點零8分,陳女士騎摩托車到達污水站并停放。那么官方通報的“19時許一女子在水庫游泳溺亡”這個時間就對不上了。之所以要強調這個時間差,是因為按現在的季節,“19時許”天還是亮的,而到了“晚8點”,天基本上就黑了。上觀新聞報道,鎮長朱曉濤介紹,事發時岸上有20多位村民在乘涼。如果是“19時許”有人在水庫溺亡,難道不應該被及時發現嗎?
“溺亡”的說法,是指陳女士的死因,為何會溺亡,才是重點。“游泳溺亡”這個說法就引起了一些網友的質疑。陳女士是否因游泳溺亡,結合涉事鎮干部將陳女士的摩托車鑰匙和手機都扔進了水里的情節來看,還需要更多的證據支撐,不必急著下結論。
一些網友懷疑,陳女士之死有別的什么隱情,還做出了很多猜測。在此也特別提醒,在官方沒有權威結論之前不要亂說,以免給家屬造成二次傷害。
目前,當地正在調查之中,相信也會有權威結論出來。但要做到如何服眾解決眾人疑惑,當地有必要做好充分的準備,讓結論經得起公眾的檢驗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