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歲“老虎”受審 當市長、市委書記時大肆斂財 涉案金額超過1.8億?
北京青年報政知見消息,11月30日,68歲的老虎孫遠良受審,他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孫遠良出生于1955年3月,遼寧省建平縣人。
在遼寧大學外語系俄語專業畢業后,他成為西藏自治區那曲地委辦公室秘書,1982年回到遼寧省之后在家鄉工作了近40年。


在遼寧省工作期間,孫遠良歷任朝陽市委常委、秘書長,朝陽市委副書記,遼陽市委副書記,遼陽市市長,遼陽市委書記等職。
2010年10月,孫遠良調任遼寧省政協工作,2013年1月,孫遠良任遼寧省政協副主席,2018年1月卸任。
2022年4月,當時67歲的孫遠良被查。當時,他已經退休4年了。
在他之前,2022年3月,時任遼寧省副省長郝春榮被查。孫遠良曾與郝春榮在遼陽共事。
2022年9月,孫遠良被開除黨籍。
紀委通報稱:
孫遠良背棄初心使命,喪失黨性原則,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
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
違背組織原則,公器私用,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利,嚴重破壞任職地區和單位的政治生態;
道德敗壞,搞權色、錢色交易;
自身不正,家風不嚴,對家人失管失教;
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土地出讓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退休后仍不知止。
如今,孫遠良受審。
承德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
被告人孫遠良利用其擔任遼寧省遼陽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遼寧省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征占土地、獲取貸款、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59億余元。
孫遠良利用退休前擔任遼寧省政協副主席等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在公司經營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子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816萬余元。
孫遠良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編輯:黃靈責編:張松濤審核:馮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