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被父親扯衣領窒息身亡,男孩父親存在故意傷害行為[傷害行為]?
一位男子汪某照看4歲兒子汪某某的過程中,3次拉扯兒子后衣領使兒子窒息身亡。這位男子前2次造成了孩子窒息昏迷,在恢復意識之后,第3次拉扯引領,導致孩子窒息死亡。這起案件經過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汪某明,知道該方式會限制被害人活動的行為,也會對被害人身體造成傷害,仍然多次實施該行為在主觀上有故意傷害的意圖,以汪某故意傷害罪判有期徒刑10年。
在這起事件中,男孩父親明知拉扯衣領會限制兒子活動,并且是一個十分危險的行為,仍然繼續存在主觀性的故意傷害。這起案件的發生,也提醒了人們必須加強法律意識的教育和培養,特別是對家長和監護人來講,更應該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履行監護職責,保障孩子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