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大肆干預插手案件處理?
12月12日,遼寧省大連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郝宏軍被提起公訴。郝宏軍今年2月5日落馬,7月被雙開,官方通報其大肆干預插手案件處理,甘于被圍獵。
涉嫌受賄罪 郝宏軍被提起公訴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遼寧省大連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郝宏軍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河北省邯鄲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邯鄲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郝宏軍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郝宏軍利用擔任遼寧省營口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遼寧省撫順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遼寧省大連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監委主任,遼寧省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大連市政協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元宵節落馬
今年2月5日,農歷正月十五元宵節,郝宏軍落馬。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顯示,遼寧省大連市政協主席、黨組書記郝宏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紀檢內鬼
簡歷顯示,郝宏軍曾在公安、紀檢系統工作,擔任過阜新市公安局局長,營口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撫順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
2016年6月,郝宏軍任大連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2018年1月,他擔任大連市監察委員會主任,也是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后大連市首任監委主任。
2019年12月,郝宏軍赴遼寧省紀委任職,擔任過遼寧省紀委副書記,2022年1月當選為大連市政協主席。
任職期間,郝宏軍曾表示,作為紀檢監察干部,要堅決不做老好人、不做太平官,在嚴肅執紀上敢于紅眼瞪眼,使紀律成為不可逾越的高壓線。
甘于被圍獵 大肆干預插手案件處理
今年7月,郝宏軍被雙開。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顯示,經查,郝宏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職責使命,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接受私營企業主旅游活動安排,長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利,敗壞任職單位選人用人風氣;毫無紀律意識,大肆收受禮金,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異化為謀私的工具,執紀違紀、執法犯法,大肆干預插手案件處理,嚴重敗壞紀檢監察干部形象;甘于被圍獵,與不法企業主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郝宏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郝宏軍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遼寧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今年8月,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郝宏軍決定逮捕。
消息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央視新聞、政知見微信公眾號
編輯:唐文培責編:周尚斗審核:馮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