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快遞不得擅自放驛站,多數網購者表示支持[快遞員]?
你購買快遞會不會送貨上門?其實對于部分網購者來說,面對不送貨上門實屬無奈,而且投訴也是無果。但最新規定已經公布了,3月1日起快遞不得擅自放驛站,該規定獲得不少網購者支持。
快遞不得擅自放驛站的規定引起熱議,因為該規定實施之后,我們不用出門拿了,也不用擔心快遞丟失不見。目前交通運輸部公開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并將于3月1日起施行,要求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未經用戶同意,不得代為確認收到快件。
同時不得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快遞末端服務設施,不得拋扔快件、踩踏快件,違者最高將處以3萬元罰款。這樣的規定的確是好的,因為能夠解決快遞行業亂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