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取消入住酒店強制刷臉引發熱議 央媒發聲?
五一假期將至,近日有媒體報道,近期上海,杭州、廣州的一些酒店確認已取消入住強制刷臉。這一舉措受到許多消費者的歡迎,也引發熱議。人民日報發布評論稱,對于確非必要、于法無據的強制刷臉場景,應當監督整改,和不必要的強制刷臉說再見。人臉識別技術的應用邊界何在?我們如何在安全、便捷、隱私之間更好的找到平衡?
多地取消入住酒店強制刷臉
據央視新聞報道,近日,上海市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發文強調,嚴禁對已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的旅客進行強制刷臉核驗,嚴禁發生不刷臉不能入住問題。
在上海,走進很多酒店都可以看到相關提示標語,上面寫的第一條就是嚴禁對已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的旅客進行‘強制刷臉’核驗。記者在采訪時也觀察到,旅客們入住時只要出示自己的訂單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即可入住,并沒有刷臉核驗的操作。
在上海的另一家酒店,旅客辦理入住時,同樣也只需要出示身份證件即可入住。值得注意的是,新規實施后,對忘記帶證件的旅客同樣也禁止進行強制刷臉。
除了上海之外,國內多地也已開始調整此項政策。深圳、杭州、廣州等地多個酒店明確,不再要求強制刷臉,只需登記身份證即可入住。
在深圳南山區的一家五星級酒店里,不斷有顧客前往前臺辦理入住。酒店前臺已經沒有了人臉識別的設備,只有提示顧客一人一證的提示牌。辦理過程中,顧客只需要讓前臺核驗身份證信息即可。
有湖北宜昌的網友反饋稱,目前入住酒店已不需刷臉。
另一位浙江公安系統人士透露,杭州酒店入住也已不用刷臉了。
廣東深圳某五星級酒店房務總監劉會芳表示,可以提升工作效率,尤其在節假日高峰出行的時候,也節省了客人等候辦理入住的時間,提高了客人滿意度。
政協委員曾呼吁:取消強制刷臉
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旅游研究院院長戴斌曾提交一份《關于限制旅游場景過度使用人臉識別的提案》,戴斌指出幾乎所有省市的賓館、酒店、民宿等旅游住宿機構都設置了人臉識別設備,并且要身份證、人臉雙重識別后才能入住。戴斌認為該舉措不僅降低服務效率,增加企業的經營成本,而且這一做法沒有法律規定,容易引起游客的不滿和投訴,還存在安全風險,呼吁盡快調整。
為規范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國家網信辦嘗試作出紅線。2023年8月8日,國家網信辦發布《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安全管理規定》,其中依據個保法要求,明確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嚴格保護措施的情形下,方可使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人臉信息,還提出實現相同目的或者達到同等業務要求,應當優先選擇非生物特征識別技術方案。
其中第九條擬要求,在賓館、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等經營場所,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使用人臉識別技術驗證個人身份的,不得以辦理業務、提升服務質量等為由強制、誤導、欺詐、脅迫個人接受人臉識別技術驗證個人身份。
而今年3月15日頒布、即將于7月1日正式實施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經營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時,不得過度收集消費者個人信息,不得采用一次概括授權、默認授權等方式,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消費者同意收集、使用與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個人信息。
刷證又刷臉,合法嗎?
人臉識別技術最初的應用場景是機場、銀行等重點場所的安防監控以及金融風險控制等領域。但隨著各種社會機構、商業場所意識到人臉識別的便利性,大量的酒店、景區、賓館、小區甚至學校等,也都紛紛啟用了人臉識別。凡是辦理酒店入住或者進出一些公共場所都要強制刷臉,逐漸成為一種被默認的通用規則。
刷證又刷臉,到底合法嗎?上海匯業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史宇航指出,在我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中,人臉信息這樣的生物識別信息屬于敏感信息,有著更高標準的保護要求。如果要采集人臉信息,必須滿足一系列條件需要取得多帶帶同意、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向旅客告知處理方式、完成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在沒有法律支持的情況下強制刷臉,屬于變相剝奪了旅客‘是否同意’的權利,不符合《個人信息保護法》的規定。
上海申倫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夏海龍表示,在酒店數量眾多、個人信息保護水平參差不齊的背景下,采集的個人信息越多,信息泄露和被濫用的風險就越大。夏海龍還指出,人臉數據接入至公安系統,實際上也是一種越權行為。從法無授權不可為的行政法基本原則來看,在法律沒有明確授權的情況下,如果行政機關擅自大量采集人臉等敏感個人信息,極大突破了必要性原則。
對于施行很久的刷證又刷臉這一不成文的酒店入住規定,浙江理工大學教授郭兵直接表示:酒店強制刷臉,事實上就是一個非常明顯的違法行為。
不再刷臉,更安全還是更危險了?
多地取消強制刷臉,此消息一出,引發了很多人的討論。有人表示,人臉識別的目的是為了安全,可以確保人證合一,而取消強制刷臉后,到底是更安全還是更危險了?
對此,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周漢華表示:這樣的擔心肯定是會有的,因為安全永遠會有合理的擔心理由,但是這個時候,我們應該更加自信,因為我們國家在經濟快速發展,社會長期穩定這方面,是有這兩個奇跡的,所以我們應該對我們制度的有效性,以及在面對可能萬一事件時的韌性和社會的自主能力有足夠信心。
周漢華還表示,另外從管理的角度來說,如果追求萬一這種幾乎都不出現的結果,那么會導致,造成的問題,一定比解決的問題更多更大。所以我們只要有自信,那么這些擔心都是可以化解的,這些風險都是可控的。
這種要求絕對安全的主張,本身是一種安全焦慮的自我綁架。浙江理工大學教授郭兵認為,這種對安全的頂格要求與酒店作為正常經營機構的義務屬性,是完全不匹配的。酒店是滿足臨時居住需求的商業機構,對它施加的安全保障義務應該框定在正常限度之內,而不是無限上綱。在郭兵看來,要求酒店同時進行人工審核和刷臉比對,是不符合法律上的風險權益比例原則,更不符合個人信息處理必要性原則的。就查驗來說,提供身份證完全夠了。但現在很多地方的做法是刷證+刷臉,這是非常明顯的個人敏感信息重復收集,毫無意義,而且還是不透明收集。郭兵說。
如何看待多地取消入住酒店強制刷臉?
那么,對于如何看待強制刷臉以及政策的調整改變?中國旅游研究院院長戴斌發表了自己的看法。戴斌表示:我想這是民有所呼,政有所應的體現。很多設計技術應用的初衷也許是好的,比如為了安全,但在執行中,有時也確確實實給旅客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特別是在相關的法律法規還沒明確時,會引起旅客與前臺接待人員不必要的沖突。比如旅客就不想刷臉,酒店方面非說不刷臉就不能入住,這對游客對酒店的入住感受,對旅游目的地乃至更大范圍的城市印象、區域形象都會造成不好影響。既然歡迎我來,為什么給我設置重重障礙?強制人臉識別弊端也因此顯現。這一次,各地政府認識到問題,多地取消入住酒店強制刷臉,及時做了相應調整,其內在邏輯就把更多的方便讓給旅客,讓給游客,讓大家享受更加便利、溫暖、善意的接待,我想這是巨大的歷史進步。
對于多地酒店取消強制刷臉,人民日報發布評論文章,人臉信息泄露帶來的精準營銷、大數據殺熟,甚至被冒用被詐騙等風險,應當引起重視,關鍵要立好規矩。有關部門應加強對人臉識別技術使用的監督檢查,對涉嫌濫用刷臉應用的合規性進行重新審視。對于確非必要、于法無據的強制刷臉場景,應當監督整改,和不必要的強制刷臉說再見!
綜合來源:人民日報、新聞一加一、央視財經、新京報、澎湃新聞、每日經濟新聞、南方都市報
編輯:楊雁琳責編:廖異審核:馮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