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到被扣20萬工資 最終法院是這樣判決的?。?/h1>
遲到會不會被扣工資?其實多數用人單位都會有不少的規定要求,比如上班不得遲到、早退等等,一旦違規就會被扣工資。你看,這個上海員工一年之內多次遲到,被用人單位扣了20萬元工資。
江某于2019年9月17日入職某醫療公司從事內勤工作。該公司考勤制度規定:員工上下班應進行考勤管理,未經批準無故不上班,單次遲到、早退或未經審批外出、離崗超過6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一天。每月累計遲到和早退時間大于10分鐘小于30分鐘的,扣當月工資的1%。每月遲到超過3次,從第4次開始每遲到1次視為曠工1天,員工每曠工1天,扣當月工資的8%。
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間,公司依據考勤制度及江某的考勤記錄,在江某工資中實際扣款總計20.9萬余元。江某申請了勞動仲裁,主張公司以多次曠工為由扣除工資于法無據,要求支付這一年內的工資差額。仲裁委裁決支持了江某的訴請,公司不服仲裁裁決,起訴至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要求不予支付。
黃浦法院經審理認為,用人單位可以通過規章制度規定對遲到的勞動者扣除相應未提供勞動時間對應的工資部分,但用人單位行使管理權亦應當合理且善意。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中明顯擴大勞動者違紀結果、加重勞動者違紀責任的不合理規定,不能作為用人單位處罰勞動者的依據。
結合江某的實際缺勤時間,經過核算,江某缺勤應被扣工資為1.2萬余元。而雙方一致確認,江某實際被扣了20.9萬余元工資。故江某主張公司支付工資差額,應予支持。法院遂判決公司支付江某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間的工資差額19.6萬余元。目前該判決已經生效,雙方未起訴。各位打工族,遇到不公平等情況需要及時維權,畢竟這是在保障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