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趕人進城”了?純誤讀?
中國新聞周刊微信公號消息,自2014年《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印發實施以來,城鎮化是現代化的必由之路,是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途徑,是推動區域協調發展的有力支撐,也是擴大內需和促進產業升級的重要抓手,已成為普遍共識。近日,《深入實施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五年行動計劃》的發布,提出經過未來五年努力,“常住人口城鎮化率提升至接近70%”,這個指標再次引發熱議,是否為此要“趕人進城”成為民眾擔心的熱點,其實這是個巨大的誤解。
早在2013年12月1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就明確指出“城鎮化受自然條件制約,受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制約,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制約,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不要把提高統計意義上的城鎮化率作為硬任務,不能靠行政命令層層加碼、級級考核,不要急于求成、拔苗助長,更不要去搞大躍進、大干快上、一哄而上”。
這段話深刻揭示了城鎮化率這個經濟指標是工業化進程、經濟發展、社會變革和政治導向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產生的客觀結果。中國的城鎮化率在2029年接近70%,或者到2035年基本實現現代化時大體穩定在75%左右的水平,是一種預期性判斷,而不是硬任務性目標。
我國是廣域人口大國,各區域處于不同的發展階段,自然稟賦、產業基礎和人文地理環境差異較大。2023年,東中西部和東北地區的城鎮化率分別為72.6%、71.7%、59.9%、69.3%。近十年分別提升了9.7、13.3、13.8、8.4個百分點。至于最發達的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這三個區域重大戰略地區,承接著區域經濟社會示范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2023年的城鎮化率分別為70.6%、72.8%、87.5%,遠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全國的城鎮化率預期指標要配合區域指標才能更好地反映中國城鄉關系的結構、經濟的發達程度、人口在國土空間和城鄉之間的分布和遷移情況,也間接反映人口素質、人力資本水平,城鄉要素投入及流動的情況,產業結構演變和生產力發展水平,城鎮化進程的區域性規律更應成為差異化制定政策的重要參考性指標。
城鎮化通常與更高的收入水平和生產率相聯系,這個過程中的基礎設施建設、房地產業發展、工業升級和服務業擴張也都能創造大量的投資和消費需求,進而推動經濟增長,其所創造的大量非農產業就業機會也可以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實現就業轉移,進而帶來生活方式、文明素質和社會權益的提升,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市民化過程。
當高質量的市民化過程不斷推進時,一方面,中國的城市化主體功能區的經濟實力、經濟效益、人口集聚激發的創新動力會進一步提升;另一方面,農業主體功能區和生態主體功能區的人均擁有資源量也會放大,為農業現代化進程和生態保護保育進程提供更為寬裕的人地關系條件和更靈活的政策操作空間。
《五年行動計劃》的重點不在于“70%”這個預期性判斷,即使這個預期能夠達成,也僅涉及5600萬人口從鄉到城的轉移。文件的重點之一是新一輪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行動。
依據2023年統計數據,中國有2.97億農民工。文件列出六項重點任務,實實在在地聚焦這個龐大的已基本實現就業轉移的人群,以及其中未實現完整市民化或高質量市民化的問題,我們所預期的城鎮化率每提高一個百分點可以拉動萬億級新增投資需求,可以新增千億級消費需求的前提是市民化的質量,包括更開放的戶籍制度、更穩定的城鎮就業、更健全的公共服務、更高水平的流入地受教育權利、更大的社會保障覆蓋面以及更多元化的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保障體系建設等。
這才是要真抓實干的“硬任務”。實實在在解決近3億人能進得了城、留得下來、過得更好和最終融入中國現代化進程,實現人的現代化的戰略目標。所以各級政府工作的重點不是盯著城鎮化率數量指標上百分比的變化,而是切實落實市民化行動中的重點任務。前者是預期性的結果,后者才是有可能實現預期判斷所要完成的“硬任務”。
編輯:周楊責編:張松濤審核:馮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