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明確優化事業單位結構布局 合理壓減機構數量和人員編制?
澎湃新聞消息,10月26日,吉林衛視《吉林新聞聯播》官方微信公眾號刊文《吉林:深化事業單位改革 優化事業單位結構布局》,關注吉林省“深化事業單位改革專項”。
10月16日,吉林省委十二屆五次全會在長春召開。全會最重要的議程,是審議通過了《中共吉林省委關于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以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動吉林全面振興取得新突破的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提出,優化事業單位結構布局。改革事業單位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合理壓減機構數量和人員編制。經營性事業單位完成轉企改制,公益性事業單位整合優化、增強公共服務能力。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可以兼職兼薪、離崗創業。
統籌推進國資國企改革和經營性事業單位改革,穩妥做好人員安置、社會保障等政策銜接。建立事業單位機構職能編制規定、政事權限清單和章程管理銜接協同制度體系,完善各類事業單位統一登記管理制度,健全運行順暢、協同高效、充滿活力的事業單位現代治理機制。
《實施意見》還提出,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優化崗位管理和崗位聘用制度,全面推進職稱評聘結合、崗位管理與專業技術職務評聘銜接。完善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和集中管理機制。建立歷史遺留問題專項協調機制,統籌盤活利用閑置資產。
此前,2024年10月16日,中國共產黨吉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通過省委十二屆五次全會決議提到:深化事業單位改革專項,優化事業單位結構布局,統籌推進國資國企改革和經營性事業單位改革,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運行順暢、協同高效、充滿活力的事業單位現代治理機制。
編輯:周楊責編:廖異審核:馮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