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連舸、李曉鵬6天內相繼被查?
澎湃新聞消息,金融領域反腐持續深入。6天之內,中國銀行原“一把手”劉連舸、光大集團原“一把手”李曉鵬相繼被查。
劉連舸
3月3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稱:中國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連舸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李曉鵬
4月5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再度發布消息: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曉鵬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3月31日,劉連舸被查消息發布當日,中國銀行黨委即召開會議,第一時間傳達中央對劉連舸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決定。新任黨委書記葛海蛟主持會議,黨委班子全體成員參加會議。
中國銀行黨委堅決擁護中央決定,將全力配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劉連舸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同時深刻汲取劉連舸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教訓,深入反思、引以為戒,舉一反三、抓好整改。
隨后,劉連舸曾長期任職的進出口銀行黨委也<愛尬聊_百科知識大全>召開會議,傳達中央有關決定。進出口銀行黨委堅決擁護中央決定,全力配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做好審查調查工作。
會議強調,在不敢腐上持續加壓,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重拳出擊、精準打擊,嚴肅查處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違法行為,堅決查處金融風險背后的腐敗問題。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聚焦突出問題、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前移反腐關口,密切監督協同,深化源頭治理,健全遏制腐敗的體制機制。
兩人所任職單位均曾被巡視,光大近期被點名巡視“回頭看”
2021年10月,十九屆中央第八輪巡視的15個巡視組開始對25家金融單位開展巡視。其中就包括了劉連舸曾任職的進出口銀行和中國銀行,以及此次被查的李曉鵬曾掌舵的光大集團。
2022年2月,中央第十巡視組向中國銀行黨委反饋巡視情況時指出,中國銀行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不夠緊實,壓力傳導層層遞減,嚴的氛圍沒有形成,權力運行監督制約機制不夠完善,信貸、不良資產處置、集中采購等重點領域廉潔風險防控不夠到位,“四風”問題仍然存在。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中央組織部等有關方面處理。
劉連舸當時表示,巡視組指出的問題嚴肅精準、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見對癥下藥、指導性強,中國銀行黨委完全擁護、誠懇接受、照單全收、堅決整改。行黨委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堅持從自身改起、從本級改起,以上率下、推動落實,從嚴從實完成各項整改任務,確保中央巡視反饋意見條條有整改、件件有著落。
同在去年2月,中央第一巡視組向中國進出口銀行黨委反饋巡視情況,指出違規發放貸款等問題仍然存在,一些重點領域存在廉潔風險,同時巡視組提到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中央組織部等有關方面處理。
也是在去年2月,中央第五巡視組向光大集團黨委反饋了巡視意見。反饋意見當時提到,光大集團黨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有差距,責任壓力傳導不夠,嚴的氛圍沒有形成,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廉潔風險較高,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比較突出,部分直管企業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屢禁不止。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中央組織部等有關方面處理。
時任光大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的李曉鵬當時表示,中央巡視組反饋的巡視情況,為光大集團今后高質量發展開出了“治企良方”。光大集團黨委誠懇接受,認真整改、狠抓落實。
值得注意的是,新華社在2023年3月27日發布消息,經黨中央批準,二十屆中央第一輪巡視將對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光大集團、中國人民保險集團等5家中管金融企業黨委開展巡視“回頭看”。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李希3月27日出席全國巡視工作會議暨二十屆中央第一輪巡視動員部署會并講話。李希強調,對金融單位開展“回頭看”,要深入檢查落實上一輪巡視整改要求的實際行動和成效,督促金融單位把巡視整改與學習貫徹黨中央關于金融改革的部署要求結合起來,推動解決金融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
劉連舸、李曉鵬均有多名老部下已落馬
在經歷十九屆中央第八輪巡視之后,劉連舸曾任職的進出口銀行和中國銀行,以及此次被查的李曉鵬曾掌舵的光大系統均有多人被查。
2022年1月,進出口銀行北京分行原行長李蒞被查;2022年6月,進出口銀行基建辦公室原主任王學超被查;2022年7月,進出口銀行新疆分行行長助理蔣華主動投案;2022年8月,進出口銀行內蒙古分行副行長王暉被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進入2023年以來已通報三名中行干部被查的消息。1月2日,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原副行長陳楓被查;3月15日,中國銀行北京市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王建宏被查。3月24日,中國銀行內蒙古分行原副行長高宗勝被查。
自2021年以來,光大集團系統已有多名高管落馬,光大銀行則是金融反腐重點。
2022年4月,光大銀行交易銀行部原總經理夏偉被“雙開”,曾擔任光大銀行煙臺分行行長助理、副行長、行長,2020年4月進入總行擔任光大銀行交易銀行部總經理,直至2021年11月被查。
光大銀行南寧分行先后兩任行長相繼落馬。2021年11月,光大銀行南寧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周江濤被“雙開”。2022年5月,光大銀行南寧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蘇樹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其曾擔任南寧分行副行長、行長,于2016年4月轉任光大銀行巡視員。和周江濤同日通報被“雙開”的還有光大城鄉環保有限公司原總經理陳鵬,二人曾在光大銀行西安分行共事,均被查出違規審批貸款。
2021年3月,中國光大實業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朱慧民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同日,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黃智洋一同被“雙開”。駐光大集團紀檢監察組指出,朱慧民在光大銀行深圳分行擔任黨委書記、行長期間,曾審批發放并形成不良貸款業務,數額巨大。
2022年7月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中國光大銀行原黨委副書記、副行長張華宇被開除黨籍。通報顯示,張華宇于2018年9月辭職,在職時為有關企業謀取利益,退休前夕辭職,辭職后在與原任職務有業務關聯的企業領高薪。通報中連用三個“典型”定論:是“提前筑巢”“逃逸式辭職”腐敗的典型,是權力與資本相互勾連、瘋狂逐利的典型,亦是由風及腐、風腐一體、甘于被圍獵的典型。
2022年7月2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再度發布消息,中國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行政總裁陳爽涉嫌嚴重違法,目前正接受監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