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寶馬撞人案動機,起因只是發泄情緒[動機]?
近日,一則廣州天河鬧市區車輛撞人案件開始宣判,這一位肇事駕駛者被判處死刑,引起人們的關注。一些受害者家屬表示希望駕駛員可判處死刑,得到應有的懲罰。這位駕駛員出生于2000年,在東莞長大,在一年之前開始偽裝成富二代,到處都在追求異性,不曾想被人揭穿,在惱羞成怒之下,開著父親的寶馬車外出,行駛到十字路口時,想要釋放內心壓抑,直接沖向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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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次的意外中造成20多人受傷,6人死亡,駕駛員行為如此的殘忍危險,侵犯他人的人身安全以及生命權法律應予以嚴懲。同時也引起人們的討論,年輕人在社交認可時長時間迷失自我,面對社交壓力以及網絡欺詐的承受能力較低,伴隨著互聯網逐漸普及,這些年輕人隨時都將受到互聯網的沖擊,在互聯網中不斷追求虛榮,缺乏真實的內在價值,需盡快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