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辭退收費輔警 錢已退還?
紅星新聞消息,5月10日,貨車司機王先生駕車通過湖南臨湘市的桃林超限超載檢測站時,有檢測站工作人員稱他的車輛超載,要求繳納罰款200元。繳費時,工作人員讓王先生把錢通過微信轉給他,由他代繳。當天,王先生登錄交管12123平臺,卻發現在此次“超載”的違法記錄中,繳款數額為0元,而收到的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顯示警方僅對其“處以警告處罰”,并沒有罰款。他懷疑,該工作人員并沒有幫他轉賬繳款,200元的款項是進了對方的私人賬戶。
5月17日,臨湘市交警大隊投訴舉報熱線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涉事輔警已被辭退,并被責令退回200元。當天,王先生也向記者確認已收到200元退款,對處理結果表示認可。
<愛尬聊_健康養生>↑在交管12123平臺上,王先生相關處罰記錄顯示“已繳款0元” 受訪者供圖
王先生告訴記者,5月10日,他駕車經過湖南臨湘市時,看到了路邊的桃林超限檢測站,就把車開了進去。進站后,有工作人員走上前,告訴他車輛超載了,需要繳納200元罰款。
王先生出具的罰款單顯示,被處罰人于5月10日12時31分在臨湘市橫桃線7公里實施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未達到百分之三十的違法行為,決定處以警告處罰。
王先生說,當時,他看到超限檢測站辦公室桌上有收款機,但工作人員稱機器壞了,問王先生是否有現金?王先生表示沒有現金,對方就讓王先生通過微信把200元轉給他,表示會幫王先生繳納罰款。
當天,王先生查看12123上的違法記錄時,卻發現5月10日“臨湘市橫桃線7公里實施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未達到百分之三十”的記錄顯示,“已繳款0元,處理0分”,而他收到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顯示警方僅對其“處以警告處罰”,并沒有罰款。他擔心,當時的工作人員并沒有幫自己繳納200元“罰款”,于是將此事向市民熱線投訴。
↑王先生收到的處罰單顯示“處以警告處罰” 受訪者供圖
王先生說,10日下午,上述工作人員通過微信聯系王先生,向王先生發起200元的轉賬。聊天記錄顯示,該工作人員向王先生表示道歉,希望他能撤銷,氣憤的王先生表示對方“罰款”時態度不好,但發出的消息“被對方拒收了”。
王先生一直沒有點擊收款。11日,200元因“過期未接受”,自動退還給了對方。王先生向記者稱,隨后,有臨湘交警大隊工作人員與他取得聯系,告訴他當事工作人員是一名輔警,已被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