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治無效死亡,法院|診療存過錯,醫院承擔一半賠償責任[醫院]?
福建省兒童醫院以及醫院的醫務人員存在未盡到告知義務沒有按照說明書用藥,診斷疾病有所延遲等一些診療過錯,導致與小雨死亡的損害后果參有因果關系參與度達到45%~55%,認定福建省兒童醫院對小雨的損害承擔50%的賠償責任,必須賠償小雨父母護理費,精神損害撫慰金,鑒定費,醫療費共計78萬元。判決下達之后福建省兒童醫院并沒有上訴,判決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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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歲的女孩小雨在福建省兒童醫院就診106天之后,被醫院宣布多器官功能衰竭醫治無效死亡,小雨的父母認定福建省兒童醫院在治療小雨的過程中存在多個過錯,將醫院起訴至法院。小雨父親安平對澎湃新聞記者表示已經收到了醫院打的賠償款,但是沒有收到醫院方面任何形式的道歉,小雨的父親要求醫院對相關工<愛尬聊_健康養生>作人員追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