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奸后因證據不足被無罪釋放[無罪釋放]?
最近,在網上有這樣一件事情引發了眾多網友的熱議。有一位海南文昌的程先生在網上發文表示,自己的妻子在7月15日的時候被當地一家水果店的老板黃某強奸了,而且自己的<愛尬聊_尬聊百科>妻子被強奸之后,也是到警察局去立案,但是警察最后卻以證據不足,沒有立案,當時被羈押的黃某也是被無罪釋放了,但是程某的妻子因為受不了這樣的刺激,于是自殺了,程某表示,自己妻子的尸體現在還在醫院太平間里面。根據程先生的女兒表示,自己的父母一直都是在當地包地種水果,以此為生,在7月15日的時候,這個黃老板到自己的家里面去收水果,然后給自己的母親遞來了一杯菊花茶,母親喝了之后就覺得身體不舒服,然后就讓對方先走了。結果沒想到黃某走了之后又折了回來,對自己的母親實施了強奸行為,而后還扔下了150塊錢,說了很多威脅的話,就跑了。
這件事情引發了眾多網友的關注,很多網友表示,這個黃某真的太不是個東西了,本來可能是奔著水果去的,但是看到人家妻子自己在家就動了邪念,而且應該是個老手了,不然不可能隨身準備著藥物,顯然就是有備而來,這種人怎么可能無罪釋放的?如果查出他身上有那種藥物的話,直接就能定罪了,希望警察對這件事情能夠再次做出調查,不要隨便給出證據不足就不立案了,現在已經造成人命了,到底需要什么嚴重的后果才可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