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做好社會綜合治理?
紅星新聞消息,弟弟從緬甸回家以后,陳女士依然沒能放下心來。
10月24日,陳女士給紅星新聞記者發來消息,稱家里花費40萬元,終于從緬甸電詐園區將她弟弟小陳營救回國,但回家以后的小陳不太對勁,還怪我們救他回來。這幾天,陳女士做過幾次噩夢,夢見弟弟又跑到境外從事電詐。
陳女士擔心的回流,在涉緬甸詐騙問題中客觀存在。9月12日,據公安部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去年以來,公安部在前期研判基礎上,抓獲境外回流犯罪嫌疑人5.6萬余人。而參與救援小陳的在緬華人王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在其經手過的救援對象中,也不乏回國后再次投身電詐園的情況。
此前,紅星新聞在針對涉緬北跨國犯罪的系列報道中,曾通過梳理相關研究發現,跨國電信詐騙的參與者呈現出低齡、低收入、低學歷的三低現象。賺快錢,是吸引這一群體投身跨境犯罪的主要動力之一。
如何去除電詐暴利導致的心癮,讓這些失足過的青少年回歸正常社會秩序?在大量涉詐人員被解救的同時,這些現實問題也亟待關注。
11月14日,一位從事電詐治理研究的專家在接受紅星新聞記者采訪時提出,要解決這些易涉詐人員的問題,需要進一步做好相應的社會綜合治理,譬如完善社區矯正機制、加強有前科人員的就業幫扶等。
不都是想搞快錢?
11月12日,紅星新聞記者見到了小陳,一個高高瘦瘦、皮膚有些黝黑的大男孩。他說話時有些拘謹,交流過程中不斷把謝謝掛在嘴邊,但禮貌背后透著戒備。
半年前的5月17日,小陳和一名同鄉分別從長沙、廣州前往廣西南寧,隨后偷渡進入泰國,又輾轉于5月20日晚間進入緬甸,自此陷入電詐園區之中?;貞浧疬@段經歷,小陳坦言自己當時是想走捷徑、賺快錢,跟我們說的工作是去運勞力士表,然而過去后直接就搞到緬甸敲鍵盤了。
背手表,是跨境電詐的招聘環節常見的說辭之一。今年8月,紅星新聞記者進入百度出國吧,與多位疑似招聘代理、蛇頭進行聯系,其中就有人以背手表的名頭,邀請記者前往西雙版納賺錢,并開出了一個看似誘人的價碼背一次手表,報酬10萬元。
類似的話術還有很多。7月29日,紅星新聞曾報道云南省紅河州兩少年被帶往緬甸從事電詐一事,那時,他們以為自己去做的工作是到邊境線上走私電話卡;8月18日,紅星新聞報道的另外幾個案例中,有人受邀前往緬甸從事水果生意,有人前往邊境線接人這些致富捷徑最后都指向了散落在緬甸的電詐園區。
小陳在講述自己被騙至緬甸的經歷時,一旁的陳女士質問弟弟,你怎么膽子那么大?真的那么賺錢他們為什么要找你一個陌生人?面對姐姐不斷發問,小陳沉默了片刻,才略帶歉意地小聲說道,那時候上頭了,沒管那么多。
然而,對于網上被騙至緬甸從事電詐的說法,小陳卻有幾分不認同:沒有什么騙不騙的,還不都是想搞快錢?
很多回來再過去的
在多名長期參與緬北電詐園區營救工作的相關人員的講述中,被解救人員回流的案例并不罕見,直接參與營救小陳的王先生也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自己見過的回流人員,大都是為了去那邊掙錢,很多回來再過去的。
小陳曾向家人表示,在電詐園區雖然會被打,但收入可觀;離開園區以前,園區老板還找小陳談過話,讓他想去的時候隨時回來,還聲稱只要未來小陳走正規渠道持有護照、以正常方式入境緬甸去園區工作,不僅包路費,還會退回其家里給園區的40萬元賠付。
事實上,在電詐園區衍生出的招聘產業鏈上,是否持有護照,還直接影響著豬仔們的身價。以小陳了解的情況來看,在他曾進入過的園區,持護照前往的豬仔價值約2萬元,通過蛇頭偷渡入境的則為10萬元這都是豬仔們欠園區的錢。
無論是轉賣,還是談賠付的時候,園區都會將這一筆成本算入價格中。另外,根據紅星新聞記者此前采訪了解的情況,部分園區也會將這些錢寫進與豬仔之間的合同里,并許諾只要做完相應的業績,還上這些款項,就能放豬仔們自由。
要在園區里賺到這些錢,只有加入電詐一途。小陳告訴記者,有同事騙來了10萬美元,拿到了高額的提成,而將這位同事帶進園區的HR,也會在這筆詐騙收益上抽走一定的分紅。像小陳這樣此前遲遲沒有業績的,每個月能拿到少量的底薪,還要被打、被體罰。
但另一方面,哪怕能拿到看似豐厚的工資,在電詐園區內也很快就會花費一空。緬甸的電詐園區也有各類基本業態,涵蓋餐飲、醫療和娛樂,但消費水平普遍較高。小陳稱,以他去過的妙瓦底某園區為例,一包在國內賣10元左右的煙,在園區標價36元,一瓶普通的礦泉水,則標價12元,4個人隨便吃頓飯,就要2000元。
除了常規的衣食住行外,電詐園區支出的一個大頭在娛樂上,長期在一線從事反詐工作的民警劉警官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據他從涉詐人員處了解到的情況,不少園區內的中高層都會沾染黃賭毒,一旦沾上這些,很難回到正常的生活里。
擔心弟弟隨時回去
10月27日,小陳發了一條微信朋友圈,宣布自己順利抵達父母所在的廣東某市,緊跟在這條朋友圈后面的,是他回國后首次工作的收益跑了兩個小時外賣,完成5單,報酬20.1元。
在前往緬甸以前,小陳也曾跑過外賣。那是2022年,原本在廣東工作的他沒和家里人商量,獨自應同鄉邀請前往長沙,干了幾個月。那時,小陳和家里的聯系并不密切,父母都在廣東務工,姐姐陳女士則在深圳上班,互相很少打電話。疏離,在這個家庭里曾是常態。
2023年6月3日,紅星新聞記者前往湖南采訪時,聊起對一雙兒女的忽視,小陳的父母幾度落淚。夫婦二人稱,年輕時因為生計不得不將孩子們交給留在老家的大哥代為照顧,這成為親子之間的心結,有一次母子之間發生爭吵,小陳曾脫口而出:我們都是我大伯養大的,不是你們養大的。
直到小陳被帶往緬甸,突如其來的變故,讓這家人不得不聚攏起來。陳女士還記得那幾個月的狀態,她和父母沒日沒夜為了營救小陳奔走,自己經常一下班就要立刻開著車從深圳出發,接上父母趕回湖南老家,周旋于媒體、警方、回國中介等方面,尋找一切可以幫上忙的力量。
那個階段,小陳也在竭力配合親人的步調。手機被沒收以后,他通過工作手機輾轉聯系上姐姐,為了傳回自己的準確信息,他也冒過險在工作的間隙,小陳拿著工作手機走出辦公室,裝作在放風的樣子,小心翼翼拍攝園區的情況,到處是監控,只能躲在監控盲區拍。
但他還是被發現了兩次。第一次是遭人舉報,小陳被當眾綁到一根鐵柱上毆打,隨后被關了禁閉,放出來不久,中介上園區談判要求放人,小陳又一次被園區控制起來,關禁閉、毆打、電擊這些手段,再次挨了個遍。
從5月20日被帶進園區,再到10月21日回到國內,小陳說,5個月的時間里,他有近3個月都是在禁閉室里過的,這也帶來了好處沒有實際參與電詐的時間和機會,回國以后,他面對法律風險也要少一些。
近期在與陳女士取得聯系后,紅星新聞記者回訪了多個此前曾報道過的案例,除個別未成年人因考慮到其年齡及認罪情節獲得附條件不起訴,其余參與電詐的成年人,都已經被刑事拘留,警方正對相關電信詐騙犯罪事實進行進一步調查處理。
據陳女士介紹,在繳納非法偷越國邊境的罰款、被警方訓誡,并配合進行調查以后,小陳就順利回到家中。對此,紅星新聞記者致電小陳老家派出所,但接線的工作人員未進行正面回應。
但這樣的輕輕放下,反而讓陳女士感到不安。她對記者坦言,擔心弟弟沒有付出太實際的代價,會在未來重蹈覆轍。
這份擔憂,在小陳和父母在爭執中說出那句你們為何要把我搞回來后,被推到了最高點。陳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小陳剛回來那幾天,父母留在老家守著他,小陳想出來工作,父母和自己也要求他前往家人所在的城市,就怕他自己又跑過去。
拉力和推力
劉警官接觸過不少涉詐人員,他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自己曾經手過一個典型的回流案例。
在他負責的轄區內,有一名32歲的男子田某長期滯留緬甸,疑似從事電詐行業。由于未能掌握田某的確切犯罪證據,且其家人沒有主動報案,經過研判以后,劉警官和同事們最終決定通過做田某親屬工作的方式,將長期非法滯留緬甸的田某勸回國。
為了避免田某再次出境從事不法行業,當地公安機關依照相關法定手續,對田某采取法定不予出境措施,限制其一年內的出境行為。
但劉警官不久后回訪時發現,田某已經通過非法渠道出境,前往阿聯酋繼續從事不法行業。對于田某非法出境等行為,其家屬表示會配合再勸阻但不能保證能成功。而作為基層執法者,劉警官發現,在走完審查、提醒、勸阻等流程以后,民警們也沒有更好的辦法阻止這些人員回流。
對此,劉警官坦言,這些人很多都會表面上配合,實際上想什么就很難說了。他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在自己的從業經歷中,大部分涉詐人員要么是在原有的生活中對收入、工作不滿意,要么有一些其他的困境,受到高薪誘惑后,就抱著不如九死一生的想法走向了非法出境的道路。
另一方面,在真正進入電詐園區以后,園區往往又會通過各種方式,加強涉詐人員們的粘性。小陳見識過的分紅高薪,暴力脅迫、毆打、拘禁也只是其中一環,在不少園區,管理者都會給業績突出的員工們額外獎勵帶著他們接觸黃賭毒,通過這些感官上的刺激讓他們從心理上認同甚至依賴園區。
在高壓工作以及人身安全的威脅下,這些以黃賭毒為主的娛樂,反而具備了更強大的刺激性,讓涉詐人員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用劉警官的話說,他們一旦沉迷于黃賭毒,回頭就比較困難了。
另外,電詐園區高壓、朝不保夕的氛圍,還會塑造出另一種獨特的凝聚力。根據劉警官的觀察,為了吸引涉詐人員回流,有些園區會打感情牌:一邊用涉詐人員在境外留下的把柄進行要挾;一邊又叫在園區內和這些人員關系要好的同事,有時可能還是親戚、朋友、同鄉,對其反復進行勸說。
在這些層出不窮的套路下,警方、家屬很難拉住一些涉詐人員回流的腳步,這也讓劉警官感到無奈,比起現實中別人的說教,這些人只相信自己在園區里看到的。至于園區存在的危險,以及從事電詐可能會帶來的法律后果,在僥幸心理或對暴富的渴求下,都被他們視而不見。
與園區的強大拉力相對的,是正常社會秩序對部分涉詐人群的推力。在劉警官看來,自己在工作中存在一個困局:回國后的涉詐人員,由于其不良記錄前科,本身也存在難以順利融入正常社會秩序的可能,一些人不是很歡迎他們。
專家:朋輩效應不容忽視
2023年8月18日,紅星新聞曾就電詐衍生的蛇頭、代理等現象發表文章,一位從事電詐及跨境犯罪治理研究的專家曾在采訪時提出,要從源頭上治理涉詐人員問題,除了守好國門、加大反電詐宣傳,針對容易涉詐人群開展工作也是關鍵環節。
如何有效減少曾經進入電詐園區的相關人員回流?11月14日,紅星新聞記者再次采訪上述專家,其向紅星新聞表示,除了加大反偷渡力度,還需要從更多維度解決易涉詐人員問題。
據該專家調研了解,部分從電詐園區被解救回國的個案,讓一些涉詐人員存在一定的僥幸心理,認為自己在園區內并沒有被直接危及生命,又受到園區中不良風氣影響,沉迷于紙醉金迷的暴富幻想當中,到了一定層級的,甚至還可能染上毒癮,哪里還愿意踏踏實實去工作?
要戒掉這些被解救人員的心癮,除了依靠家庭,也需要社會力量的參與。前述專家認為,這些易涉電詐人員的治理可以參考犯罪重點地區的治理經驗,二者存在一定共通性,都是從事某一類犯罪,通過同鄉帶同鄉、親戚帶親戚、朋友帶朋友這種形式帶出去的。
該專家建議,可通過控輟防流、建立家長學校等機制,使學校、家庭及社會力量共同參與,加強對容易違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和管理,可以一定程度上限制這些未成年人被犯罪團伙影響、吸納。
相比之下,已經成年的易涉詐人群治理要更加復雜。對于這些回流人員的心理動機,除了暴富的誘惑外,朋輩效應不容忽視。該專家指出,電詐園區形成了一種對這些人群具有吸引力的特殊生態,在那邊都是搞電詐的,個體在其中不覺得這是一個羞恥的事情,沒有任何道德感、羞恥感,好像那里是法外之地。
從機制上看,除了加強在偷渡發生時進行打擊外,很難通過其他方式對這些已經成年的回流人員進行防范,即使發現他們又前往邊境,執法人員在偷渡未實際發生時,也難以限制他們的自由。
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規定,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被遣返回國之日起六個月至三年以內不予簽發護照的情形?;亓魅藛T通常符合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被遣返回國的情形。但如果回流人員已經持有護照,能否扣押或直接宣布作廢需要法律予以明確。
在近期的研究和調查中,前述專家發現電詐產業已經出現犯罪轉移的苗頭,除了犯罪對象從針對國內實施詐騙轉向所謂的海外盤,犯罪實施地點也會從東南亞向中東、非洲等地遷移。
在其看來,打擊緬甸等地的電詐園區能夠一定程度上遏制電詐產業發展,但要解決易涉詐人員的問題,更需要進一步做好相應的社會綜合治理,譬如完善社區矯正機制、加強有前科人員的就業幫扶等等,要從源頭上解決一些問題,否則容易演變為換個地方做,只要有條件就會重新回去實施犯罪。
編輯:陳艷琦責編:吳忠蘭審核:馮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