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再發什么新規 鼓勵回購:新增條件 健全約束機制?
證監會于12月15日晚間修訂發布上市公司回購規則鼓勵上市公司進行回購,將股份回購的便利度進行了進一步的提高,使回購約束機制得到了健全,對回購股份制定了多項更加細化的規定。

據業內人士表示此次發布回購規則有4點最具特色的內容:
1。新增加了護盤式的回購條即股票的收購價格與最近一年最高收盤價格的50%要低的話就觸及到護盤式回購。也就是說一年之內上市公司的股票價格一旦出現腰斬,為了維護股東權益和公司價值,就可以進行回購。
2。將一部分禁止回購窗口期的規定取消。將回購的基本條件由上市滿一年調整為滿6個月。
3。嚴厲打擊操縱市場,從事內幕交易等違法行為,嚴厲防止忽悠式回購的出現,禁止發行股票和回購同時進行。
4。將有關機制進行健全,鼓勵將章程進一步的完善,將董事會的義務進行了固化,促進內生穩定作用得到更好的發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