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癌癥篩查納入醫保的條件還不成熟?
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消息,3月3日,國家醫保局集中回復11項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建議和政協十四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提案。其中,針對將腫瘤篩查納入醫保報銷的建議,國家醫保局回復稱:將癌癥篩查納入醫保的條件還不成熟,暫時無法將腫瘤篩查這一類非治療性的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針對王貴齊委員提出的建立多層次多渠道費用分擔機制,保障惡性腫瘤早診早治的提案,國家醫保局答復提到,近年來,中央財政通過重大傳染病防控經費,支持開展包括農村高發地區腫瘤早診早治在內的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治項目,針對嚴重影響我國居民健康的如上消化道癌、肝癌等,開展高危人群早期篩查和綜合干預,有效解決了一部分高危人群的診斷篩查問題。不過,從現階段醫療保險基金籌資水平和抗風險能力來看,暫時無法將腫瘤篩查這一類非洽療性的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目前已有部分商業保險公司對腫瘤惠者設置差異化險種,實現多次賠付,一定程度緩解了惡性腫瘤患者的醫療負擔。
李為民委員提出的將肺癌篩查納入醫保報銷的提案,答復提到,從現階段醫療保險基金籌資水平和抗風險能力來看,將癌癥篩查納入醫保的條件還不成熟。不過2005年以來,中央財政通過重大公共衛生項目支持農村高發地區和城市地區開展癌癥篩查與早診早洽工作,肺癌是其中篩查癌種之一。每年為項目地區居民提供肺癌風險評估和低劑量螺旋CT篩查,切實提高了項目地區肺癌患者的早診率和洽療率,有效降低了疾病負擔,產生了較好的健康、經濟和社會效益。
編輯:黃靈責編:周尚斗審核:馮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