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月薪6千跳槽被索賠百萬,競業限制補償金如何支付[跳槽]?
近日松江區人民法院判決一起員工違反競業協議,跳槽其他公司的案件,這名員工不滿月薪6000,跳槽后被原公司索賠百萬,法院判決賠償5萬元。涉事公司在員工離職后,競業限制補償金正常發放在工資卡中。事件起因是小王在2018年12月入職了一家電器公司,擔任工程師一職,因不滿公司拖欠工資,在任職不到兩年的時間里跳槽到了另一家公司。
小王在半年后收到原公司的勞動仲裁申請書,原公司要求小王賠償109萬的違約金,其中包含了違反競業限制違約金50萬元、服務期限未免5年的違約金是34萬元、未完成手續交接造成損失25萬元。法院經過審理后認為小王違反公司競業限制義務,但公司要求賠償50萬元的情況不合理,所以要求小王賠償5萬元的違約金。